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湖南5名干部严重违纪被“双开” 3人搞权色交易

发布时间:2016-08-04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字体大小[ ]

  原标题:湖南省5名省管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近日,经湖南省纪委立案审查并报经湖南省委批准,决定对马勇、卢武福、皮林、李向阳、覃道雄等5名省管党员领导干部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1.第十届湖南省委原委员、省委副秘书长马勇严重违纪案

  经查,马勇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马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议、湖南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讨论、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马勇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湖南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经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常德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卢武福严重违纪案

  经查,卢武福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业主安排打高尔夫球;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礼品,搞权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卢武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卢武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湖南日报社)原党组副书记、社务委员、总经理皮林严重违纪案

  经查,皮林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收受礼金;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将公款借给私营企业使用;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并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皮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皮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郴州市人大原副主任李向阳严重违纪案

  经查,李向阳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跑官买官;违反廉洁纪律,在下属单位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收受礼品、礼金,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将公款借给私营企业使用,违规减免土地出让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搞权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向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李向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湖南煤业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覃道雄严重违纪案

  经查,覃道雄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进行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篡改个人档案资料;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持有会员卡并挥霍公款,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用公款报销,涉嫌贪污犯罪。

  覃道雄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覃道雄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湖南省纪委)

中国廉政法纪网摘编任薏宏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