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向全国广大农民和工作在“三农”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节日祝贺和诚挚问候
不断书写新的绿色奇迹——新中国成立75周年生态环境保护成就综述
中纪委网站:紧盯国资监管责任落实 推动补齐管理短板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唐斌被双开

发布时间:2022-12-14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唐斌被"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唐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唐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底线,知法犯法,执法违法,将公权力当做攫取私利的工具,疯狂敛财。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唐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唐斌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新闻链接>>>

  据公开履历显示,唐斌出生于1968年12月,曾长期任职南宁市公安局,2007年任南宁市公安局副局长,2011年调任钦州市公安局局长,2013年同时任钦州市副市长。

  2015年1月,唐斌回到南宁,任南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18年4月,他调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等职,同年任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今年8月,唐斌被查。

  唐斌简历

  唐斌,男,汉族,1968年12月生,广西全州人,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

  1987.09—1991.07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察系刑事侦察专业学习

  1991.07—1995.09 广西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侦大队民警

  1995.09—1997.01 广西南宁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民警

 1997.01—2000.06 广西南宁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所长(其间:1997.09—1999.07在广西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0.06—2002.09 广西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副分局长

  2002.09—2005.03 广西邕宁县公安局局长(其间:2003.02—2003.05在公安部县、市公安局局长培训班学习)

  2005.03—2007.07 广西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分局长

  2007.07—2010.04 广西南宁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党委委员

  2010.04—2010.06 广西南宁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党委副书记

  2010.06—2011.08 广西南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处长级)(其间:2009.03—2011.01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习,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2010.03—2010.07在广西自治区党委党校第22期中青班学习)

  2011.08—2011.11 广西钦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1.11—2013.02 广西钦州市公安局局长(副厅长级)、党委书记

  2013.02—2015.01 广西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5.01—2015.02 南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

  2015.02—南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

  2018年4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后任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2022年卸任

  2022年8月被查。

中国法制法治网摘编黄耀锋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