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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铁路运输法院开展以案释法生态文明法治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15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张妍妍)2023年8月15日,全国首个生态日,延边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宋某某非法狩猎罪一案,该案由延边铁路运输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金美淑依法独任审理,当庭宣判,以被告人宋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对其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2022年11月2日,被告人宋某某在龙井市东盛涌镇海兰江北侧的空地上,放置网上购买的猎夹,狩猎豹猫一只,并用木棍打死。经鉴定,被捕的豹猫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依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案》(国家林业局令第46号)和《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豹猫的价值为人民币7500元。案发后,被告人宋某某明知他人报案在现场等待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已退缴豹猫款7500元,自愿认罪认罚。鉴于被告人宋某某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且系初犯,可依法从宽处理。

  8月15日也是延边州老人节。为更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广大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本次庭审邀请了延吉市白梅社区工作人员及辖区内居民参加旁听。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表示度过了一个别样的老人节,受益匪浅。

  下一步,延边铁路运输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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