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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结、两事了|江源林区基层法院高效化解连环纠纷

发布时间:2026-01-15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孙忠煜 姜博文)近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法官在审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时,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将案件衍生的房屋租赁纠纷一并妥善化解,实现“一案结、两事了”,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赢得三方当事人一致认可,取得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据悉,王某租住房东李某的楼房期间,房屋管道突发漏水,致使楼下住户张某家中进水,家具、墙面等部分财物受损。为维护自身权益,张某将出租人李某与租户王某一同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聚焦张某的损失赔偿数额分配问题组织调解,未曾想调解现场再起波澜,王某与李某因房屋租金支付、漏水责任归属问题产生激烈争执,原本的单一财产损害纠纷衍生为“连环案”,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若分案处理,不仅需对张某的财产损失进行司法鉴定,延长审理周期,李某还需另行起诉王某索要租金,既增加当事人时间与经济成本,也可能导致矛盾进一步升级。为从根源化解纷争,切实解决百姓烦心事,承办法官当即决定“现场办公”,组织三方当事人前往漏水房屋实地核查。法官一边仔细查看漏水管道情况、清点张某受损财物,固定关键事实;一边分别与三方一对一沟通,摸清核心诉求。张某希望尽快拿到赔偿款;李某认为漏水系王某使用不当导致,不愿全额担责且要求结清拖欠租金;王某则辩称管道老化是主因,拒绝承担全部损失。

  掌握情况后,法官采用“背对背调解+面对面释法”的方式逐步推进。对李某,法官释明出租人对房屋设施负有法定维修义务,若漏水确系管道自然老化所致,其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对王某,明确其作为实际使用人,若存在不当使用行为需承担补充责任,同时说明租金支付虽属另一法律关系,但可一并协商化解,避免“多案奔波”;对张某,则引导其结合实际损失提出合理诉求。两个多小时里,法官从法理依据到情理考量反复劝说,耐心解答当事人疑问,引导三方互谅互让。

  最终,三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房屋主人李某于3日内修复漏水管道,停止侵害;王某和李某房屋租赁纠纷也当场和解,双方自愿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两起纠纷一次性化解,三方握手言和,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此次纠纷化解,不仅高效解决了当事人的诉求,更成功避免了新诉讼的产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今后,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坚守司法为民宗旨,从工作细节入手,聚焦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以“一站式”多元解纷模式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群众需要的地方,用实际行动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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