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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无标准答案但有衡量指标

发布时间:2011-03-27  来源:新华网-半月谈  字体大小[ ]

  “今天你幸福了没有?”近年来,“幸福”是一个社会热词,它不仅是个体人生追求的一剂“心灵鸡汤”,更成为政府红头文件上的施政目标。在今年地方两会上,“建设幸福城市”就是个热议话题。比如建设“幸福武汉”、“幸福沈阳”、“幸福广东”、“幸福山东”、“幸福重庆”……江苏南京则提出要把人民幸福当做发展“第一目标”。(《半月谈内部版》2011年第3期)

  政府提出建设人民生活幸福城市,就意味着走出唯GDP误区,更自觉地践行以人为本理念。但也有人说:幸福没有标准答案。在很多时候,幸福是一种多元化的、有时甚至是矛盾的心理感受,把幸福感作为硬性统一的施政目标,会不会产生使老百姓“被幸福”的种种不尽如人意的事情?

  其实,尽管幸福没有标准答案,建设幸福城市却应有指标衡量。无论想干成什么事,都得有明确目标。是否实现了目标,不能凭感觉,而得有客观标准,这就得把目标分解成具体指标。经济和社会发展都有规律可循,比如教育投入多少往往影响到教育水平高低,把整体目标分解为各种指标,就能考量发展水平,使目标逐步落到实处。建设人民幸福城市,也得依据此理。如果光讲心理感受,不讲指标衡量,建设幸福城市就会成各行其是,甚至沦为一句漂亮口号。

  有报道称,广东省已着手研究幸福体系,内容包括居民生活、社会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指标要求。早在去年,全国人大财经委已专门成立了人民幸福指数政府评价体系项目研究团队。政绩评价体系是发展指挥棒,政绩评价直指国民幸福,对于监控经济社会运行态势,深度了解人民群众生活满意度,避免GDP崇拜危害协调发展,更加关注民生,推动科学发展,必能起到促进作用。与其争议幸福能否量化,不如借鉴国际经验,充分考虑国情,从各地实际出发,兼顾不同社会阶层利益诉求,尽快编制出切实可行的指标体系,扎扎实实地推进幸福城市建设。

  当然,建设幸福城市也不能简单满足于指标到达。其中道理在于,就算所选取指标是社会现象关键因素,但毕竟不等于社会现象全部。比如我们讲教育投入多少影响着教育水平高低,但不能由于教育投入多就说教育水平肯定高。这要求我们处理好“指标衡量”和“感受衡量”的关系,重视指标到达又不以统计数据代替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努力建设不含水分、人民群众普遍满意、社会各界广泛认可的幸福城市。(刘根生)

全球公众传媒编: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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