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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台32条新措施 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发布时间:2010-07-24  来源:CNTV  字体大小[ ]

  国务院今天向全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全文】,《通知》指出,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趋于稳定,但是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频发。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制定了提高安全事故一次性赔偿金标准;企业领导带班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等32条措施。

   国务院重申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全文)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今日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通知要求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通知摘要*******************

  国务院: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23日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

  通知指出,全国生产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详细

  国务院:加大对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及负责人追究力度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23日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通知指出,全国生产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详细

  国务院: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企业从重处罚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今日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通知指出,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详细

*******************通知解读*******************

  解读国务院规定“矿领导下井”三点新意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23日表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所作出的“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规定,与2005年的原有制度相比有三点不同之处,一是扩大带班的企业范围,二是明确带班的主体,三是强化带班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23日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在解读该《通知》时做出如上表述。

  此前2005年,《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轮流带班下井,并建立下井登记档案。 >>>>详细

  工伤事故死亡职工赔偿标准提高具法律效力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办公厅23日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对此,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表示,本《通知》规定标准具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大幅度提高了赔偿额度,二是具有法律效力。

  国务院办公厅23日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在解读该《通知》时做出如上表述。 >>>>详细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GAN  J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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