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切事丨长江、黄河,澎湃着高质量发展的声音
不断书写新的绿色奇迹——新中国成立75周年生态环境保护成就综述
中纪委网站:紧盯国资监管责任落实 推动补齐管理短板

松花江物料桶事件暴露中国重化工企业布局环保沉疴

发布时间:2010-07-31  来源:新华网  字体大小[ ]
  

    7月29日,救援人员在吉林省榆树市五棵树码头进行打捞。新华社记者 周长庆 摄

    新华网长春7月31日电(记者马扬)尽管来自各方面的信息表明,近日被暴雨冲进松花江的7000多只化工物料桶目前并未给松花江干流造成污染,但中国江河沿岸重化工企业布局所带来的环保问题,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反思。

    “它们就像一个个蓝色的‘定时炸弹’随时会泄露,我们在全力打捞的同时,也在思考,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局面。”正在松花江上参与打捞物料桶的吉林省榆树市市民程鹏彦说。

    7月28日,吉林省永吉县突降暴雨引发山洪,致使该县新亚强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和吉林众鑫集团的库房被冲毁,里面4000个左右空桶和3000个左右原辅料桶冲入松花江。原辅料桶内装有三甲基一氯硅烷、六甲基二硅氮烷等物质,每桶约重170公斤。

    据了解,永吉县位于松花江上游,而两家化工企业正处于临松花江一条支流的该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近年来,中国各地化工、石化项目纷纷上马,大多布局在江河湖海沿岸和人口稠密城市近郊。目前,至少有数千家化工企业处在居民区包围中,或者城市饮用水源的上游。

   7月29日,救援人员在吉林省榆树市五棵树码头将打捞起的物料桶运走。新华社记者 周长庆 摄

    2006年中国化工、石化项目环境风险大排查的结果显示,总投资约1万亿元的7555个化工、石化建设项目中,81%布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45%为重大风险源。

    以松花江为例,《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称,该沿岸仅排放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和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企业就有157家。

    国家海洋局公布的《2009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也警示,辽东湾、莱州湾、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和部分大中城市近岸局部水域等局部海域污染严重,而这些海域附近正密布着近年建成的大小化工园区。

    “化工企业分布离人口聚居地、水源地较近,一旦发生重大环境事故,将会造成严重的生态影响。”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郑沪生说,“不合理的工业布局加剧了事故的危害性,常常会使化工厂的一般事故威胁到城市与河流的安全。”

    近年来,因化工企业沿江布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在中国频频发生,仅就松花江而言,其发生的事故也不只这一次。

    2005年11月,吉林石化发生爆炸,导致松花江水污染,经济损失上百亿,哈尔滨全城停水多日;2006年8月,松花江支流牤牛河遭到化工企业污染,部分居民饮用水安全一度受威胁。

    “随着中国经济持续的高速增长,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布局性的环境隐患和结构性的环境风险,将取代个体的污染,成为中国环境安全的头号威胁。”早在2005年底,时任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的王玉庆就发出警告:当前中国已进入了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

  

    7月29日,救援人员在吉林省榆树市五棵树码头进行打捞。新华社记者 张颖 摄

    重化工区沿江布局,甚至在环境敏感区分布已引起环境专家担忧:即使每个项目都是达标排放,但由于整个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的限制,许多大型化工园区或项目聚集在一起,还是会产生污染叠加效应,造成严重的生态灾难。

    一些环保专家指出,规划项目的时候就应该考虑不要离河道太近,要按多少年防洪标准来设计。然而,事实上,这些标准并不由中国环保部门审批,也不是环保部门进行环境评估涵盖的内容。

    近年来,中国对环境保护的关注上升到了空前未有的高度。“但目前环境监管力度仍较小,企业违法成本很低,时有违规企业交罚款了事。”吉林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环保的人士表示,政府说要加强环境监管,但是到了基层落实难度很大。

    “我们需要引入社会监督,而不是单靠政府。”中国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现在企业环境评估大多交给环评公司或者环境研究机构来做,很容易流于形式。

    “国家在做工业布局规划的时候,应该考虑当地的环境容量。但是,现实当中已经远远突破了环境容量。”马军说。

    在解决松花江的长期污染问题方面,著名污水处理专家尹军认为,必须关闭上游的污水口,并搬迁沿江不合理设置的化工企业。对当前中国重化工布局问题,应根据中国的环境容量制定出国家的产业规划和产业布局。

    在7月28日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召开的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暨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会上,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强调,要从严、从紧控制松花江流域内排污量较大的建设项目,及沿江布设的工业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上游的建设项目。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